自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》以来,各地加强了危险废物监管,加大了对非法转移倾倒的打击力度,同时也进行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。
郭伊均告诉记者,生态环境部连续15年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,统筹开展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,平均每年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问题约10万个,环境管理规范化水平大幅提升。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,自2020年起连续组织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,截至2024年上半年,全国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处涉及危险废物行政处罚案件超过了1.7万件,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4215件,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案件高发态势得到了很好的遏制。
截至2023年底,全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到了每年约2.1亿吨,较2020年提升了50%,2023年全国危险废物产生量约1.2亿吨,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废量总体匹配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达到了286万吨/年,较疫情前提升了近80%,医疗废物实现了100%的安全处置。
“我们接下来将通过发布‘无废城市’建设进展评价办法,引导参与城市和地区在实施固体废物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具体工程项目建设上下功夫,切实解决工业、生活、建筑和农业等领域的固体废物实际问题,推进‘无废城市’从‘建设’向‘建成’过渡,将‘无废’理念和行动转化为生态环境‘无废’的现实图景。”郭伊均表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