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要求部分对产品质量、安全和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及环境管理体系、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规定。
企业应满足节能环保法律法规,污染排放应达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,并符合地方排放标准的最高要求及环境影响评价验收批复的要求。水污染排放与噪音污染排放也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,对于某些危险废物的处理应按照GB 18597等相关标准执行。
产品绿色性能的获得不应以牺牲产品质量为代价,企业应兼顾产品的绿色和质量性能,产品质量水平应满足GB 18383、GB 18401、GB 31701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。
企业应按照GB/T 24001、GB/T 23331等标准分别建立完善并有效运行环境管理体系、能源管理体系、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。企业不应采用国家或有关部门明确淘汰或禁止的生产工艺与装备。宜采用国家鼓励的、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发展方向的先进技术工艺。
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各阶段所涉及的绿色评价因子的特点,评价绿色纺织产品的特性指标划分为资源属性、环境属性和品质属性指标三类指标。
GB/T 35611《绿色产品评价 纺织产品》的发布实施及公众绿色消费意识的不断提升,有助于促进企业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,并通过市场调节作用实现生态文明建设。同时对纺织行业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、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和规避国际绿色壁垒等具有重要意义。